南京艺术学院保卫处文件
保处字〔2020〕55号
冬季校园防火工作要点
一、校园主要⽕灾风险点
1、教学楼、美术馆、图书馆、剧场、音乐厅等学⽣活动场所内使⽤的⾳响、投影仪、空调、冬季辅助加热器等电器设备超负荷使⽤、超年限使⽤,以及长时间通电,使⽤后未断电;
2、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未按规定贮存实验⽤剂,实验⽤剂混存,相互反应起⽕爆炸,危化品库房未采⽤防爆灯;
3、图书馆内电⽓线路、电⼦阅览设备、固定插座、移动式插座等通电物品与书籍、报刊、杂志、书柜等易燃、可燃物品直接接触或距离较近;
4、学⽣宿舍使⽤热得快⼤功率电器等,学⽣卧床吸烟、在床上使⽤台灯、蜡烛看书等⾏为;
5、学⽣宿舍断电后未关闭⽤电设备电源。
二、学⽣公寓⽕灾主要原因
1、违章动⽤明⽕(焚烧物品、点蜡烛、点蚊⾹);
2、违章吸烟乱丢烟头;
3、违章使⽤灶具烹制⾷品及存储易燃物品;
4、违章使⽤⼤功率电器及不合格电器、电料;
5、私拉乱接线路(飞线充电、长时间超时充电)。
三、⾼居⾸位的电⽓⽕灾
根据近⼏年的⽕灾统计,电⽓⽕灾年均发⽣次数占⽕灾年均总发⽣次数的27%,⼀直⾼居各类⽕灾的⾸位。通过对发⽣的重特⼤电⽓⽕灾事故起⽕源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电⽓线路是引发电⽓⽕灾的主要起⽕源,占51.35%,其中⼤部分发⽣在低压线路上;其次是⽤电器具,占15.32%;然后是电⽓设备和⽤电设备,分别占12.84%和10.81%;照明器具占8.56%,这其中⼤部分是由荧光灯镇流器长期处于⼯作状态,产⽣过热或故障引起的重特⼤⽕灾事故。
四、造成电⽓⽕灾的主要原因
1、电⽓线路使⽤年限长久、绝缘⽼化、铜铝导线联结接触不良、缺乏正常维护、发⽣漏电打⽕,导致线途径热,烧坏绝缘,引起⽕灾;
2、当导线发⽣短路时,电流可增⼤为正常时的数倍甚⾄数⼗
以上,⽽产⽣的热量⼜与电流的平⽅成正⽐,导线温度急剧上升,当绝缘层温度超过250摄⽒度时,线路就会起⽕,此种情况殃及⾯与短路导线长度成正⽐;
3、电⽓开关熔断器熔断时的熔珠以及开关通断时产⽣的⽕花落在下⽅易燃物上可能引发⽕灾;
4、电热⽤具、照明灯具⼯作时靠近易燃物或⽤完后忘记切断电源,如搁置在引燃基座上或⽤完后余热未散,⽴即装进可燃的包裹⾥,均会引起⽕灾;
5、进⾏电焊作业,不采取安全措施,使焊接电弧烤燃可燃物或使⽕花、熔渣落在可燃物上⽽引发⽕灾;
6、电⽓设备过载运⾏、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卡住,造成转矩过⼤均会导致设备过热;
7、电源电压⾼于或低于额定电压的15%以上,会致使线路电流增⼤甚⾄出现危险温度;
8、断路器、控制器等在⾮正常情况下进⾏操纵,出现的强烈电弧极易灼伤操纵职员或引起⽕灾。油断路器、电⼒变压器等设备的绝缘油在⾼温电弧作⽤⽓化分解,会发⽣燃烧或爆炸。
五、保持⽤电设备周围“安全空间”
1、电⽓设备及家⽤电器周围不宜堆放可燃、易燃物品;
2、⽔源应远离电⽓设备;
3、家⽤电器、办公设备及插座上禁⽌覆盖可燃、易燃物;
4、禁⽌电器及⽤电设备叠放使⽤;
5、狭⼩的密闭空间,禁⽌多个⽤电设备共同使⽤;
6、禁⽌私拉乱接或违章使⽤⼤功率电器,禁⽌超负荷⽤电;
7、节约能源,做到⼈⾛关机断电。
六、家⽤电器安全使⽤年限
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家⽤和类似⽤途电器的安全使⽤年限和再⽣利⽤通则》 已于2012年11⽉开始实施,与此相关的《家⽤电器安全使⽤年限细则》也同时推出。《通则》规定了家电“退休”年龄,对家电使⽤年限和再⽣利⽤等⽅⾯作了详细规定。⽣产⼚家 要对其⽣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期限,并规定安全使⽤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计起。在⼚商标明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家电产品时发⽣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商承担。在家电产品 上所标明安全使⽤年限,是以“制造商⾃我声明的⽅式”向消费者明⽰,并且不应少于《家⽤电器修 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主要零部件的“三包”年限。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15年10⽉13⽇发布了《家⽤和类似⽤途插头插座第 2-5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等35项国家标准,标准号分别为GB 2099.3-2015和GB 2099.7-2015,从2017年4⽉14⽇开始执⾏,新国标将插座(插线板)上的单相和三相插孔分开,合计五个孔位,插座本⾝⾃带的插头统⼀规定必须为三项插头,主要是加强接地。同时,插座插孔必须设置保护门,避免因为⼿指或者⾦属物体误触导致触电事故。同时提⾼了耐⽕阻燃性能的要求。
此外,对于线材⽅⾯也提⾼了要求,额定电流10A的延长线插座,导线的最⼩横截⾯积由原来的0.75平⽅毫⽶提⾼到1平⽅毫⽶,额定16A的则从1平⽅毫⽶提⾼到1.5平 ⽅毫⽶。提⾼了插座的承载能⼒,减少由于线缆过载引发的安全事故。
保 卫 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