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师生户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4-20 浏览次数: 17


 为加强我校师生集体户口管理,按南京市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办理户籍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1、冬季工作时间:每年101日 — 次年4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 — 500

2、夏季工作时间:每年51日 — 9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 — 530

3、每年最后五个工作日不办公(公安系统年终电脑数据整理);

4寒假、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暑假值班时间另行通知并在户籍相关群发出。

5、办理地址:校行政大楼116办公室

6、咨询电话:025­—83517568 樊老师


 (二)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籍的地点和联系电话

 1、派出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院内3号楼

    2、咨询电话:025—84427469


 (三)户籍迁入办理流程

1、新生入学后,学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2、迁入原则:户籍迁入属自愿行为,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决定。本科生大一至大三期间均可办理,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方可办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可办理。

3、迁移户口入校需要准备的材料和程序:

 ①、加入指定的QQ群(QQ群号码随新生入学年份相应变更),详细阅读《南京艺术学院师生户籍管理制度》。

 ②迁移证:户口从原籍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户口迁移证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1)。请在迁移证有效期间内来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入校手续,过期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③照片:准备1张蓝底两寸证件照(免冠着淡色衣服,素颜,照片下方打印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样见附件2

 ④学生信息采集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学生信息采集表”并打印及纸质表格,保留Word格式的电子稿。(样表见附件3

 ⑤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并扫描,JPG格式,文件名称分别修改为“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和“录取通知书”。

 ⑥学籍证明和学生证及新生名册:学校教务处开出的“学籍证明”原件,学生证或校园卡原件和复印件,校档案室开具的“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

 ⑦、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在迁移证有效期间内来学校保卫处换“户籍办理介绍信”后前往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常住人口登记表”就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户口簿原件,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妥善保管。

5宁聚计划: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户籍在校毕业生申请“宁聚计划”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常住人口登记表

 ④、毕业生报到证

 持以上资料到校保卫处开具介绍信后办理。

  1. 学校在职教师落户需填写“南京艺术学院集体户口迁入申请表(教工)”(附件4)后具体办理事项致电025-83517568 樊老师咨询


 (四)户籍迁出办理

1、在校生:学生在校期间不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江苏省内学生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仅一次)。外省学生请自行联系原籍公安机关是否接收户口,一旦迁出不能落户,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承担。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籍办理介绍信”后前往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毕业生:学生毕业后请及时把户口迁出学校,按照规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离校后,其户口处于冻结状态,保留期间不再办理有关户籍证明。如遇结婚、生育、升学、出国、购房、身份证补办、工作单位借用办理就业证等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学校将无法提供,如确需要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工作单位后再办理相关事宜。学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籍办理介绍信”后前往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转学、退学、肄业的学生凭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转学、退学、肄业证明原件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籍办理介绍信”后前往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升学学生携带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籍办理介绍信”后前往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毕业生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持经办人及需迁出户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自领取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请及时办理落户。迁移证过期,需本人持身份证和过期迁移证原件至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延时手续。

7、迁移证丢失补办,请及时联系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前往学校保卫处领取“户籍办理介绍信”后前往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五)办理身份证

 户口迁入学校后,无需换领南京的居民身份证。

 如身份证到期需重新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缴费、拍照、******,在规定时间内持领证条领取新证。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

 电话:025—8442809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9:00—12:0013:00—17:00


  (六)办理居住证

 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办理南京居住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学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处开出的“学籍证明”、学校宿舍管理科开出的“住校证明”后前往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办理南京居住证。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院内


    (七)在校生办理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

1、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

 电话:025—84426651025—8442744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9:00—12:0013:00—17:00


2、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4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25—8323000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八)“常住人口登记表”补办

  户口入校的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的,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个人申请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到保卫处领取“户籍办理介绍信”后前往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补办常表。

 派出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院内3号楼

     咨询电话:025—84427469





                                                南京艺术学院保卫处综合科



附件1:

附件2


要求:1、免冠、蓝底、素颜、着淡色衣服,证件照(两寸),照片不可修改。


2、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清晰,明确。


3、电子稿文件名是身份证号码,JPG格式,文件大小30K左右。




附件3


学 生 信 息 采 集 表

    


曾 用 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身份证签发日期


    


    


    


    


本人移动电话


家庭住宅电话


     

父亲姓名


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舅舅、姨姨、等不在同一户口上,直系或旁系均可,除父母)填两个

称 谓

姓名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信息采集人签名:

 

      


此表填写内容须为电脑打印,手写无效(除信息采集人签名)




附件4:

南京艺术学院集体户口迁入申请表(教工)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迁入理由


单位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

户口迁出地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随迁人员


身份证号


所属派出所

宁海路派出所

户号

046-134319

单位集体门牌号码

北京西路74

申请人单位意见

南京艺术学院保卫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学生信息采集表.docx附件4:南京艺术学院集体户口迁入申请表(教工).docx